激光LASER(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缩写),指的是由原子受激辐射而产生的放大的光,与普通的光相比有定向性强、单色性强、干涉性强等特点;因此被广泛用于工业制造、医疗健康、商业娱乐甚至芯片制造等领域。
激光器指的是能发射激光的装置,主要分为半导体激光器(靶条)、 固体激光器(YAG)和气体激光器(CO2)。
激光的危害
我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激光产品,例如激光笔、打印机、扫码枪、刻印机等。有的激光产品可以安全使用,但有的激光产品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对人的眼睛以及皮肤造成伤害。激光的危害与其他显而易见的机械伤害不同,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它的伤害性。
激光的波长范围分布很广,有处于可见光范围内的也有处于不可见光范围内,对于处于不可见光范围内的激光,虽然肉眼看不见但不等于就不存在,也不代表无害。
激光的危害主要分两种:
a.光束的危害:有包括直接照射的伤害以及反射漫反射等意外的伤害,可能会导致眼睛和皮肤损伤、火灾或爆炸。
b.非光束的危害:人体吸入激光产生以及激光加工过程中放出的烟雾、化学物质的影响和电气意外的发生。
其中激光对视觉的伤害是激光产品最大的潜在伤害。
人眼中的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等组织都是容易被激光灼伤的部分,严重暴露在激光下可能会造成眼角膜或视网膜的损害。
伤害的程度与位置取决于激光的波长和人眼不同部位对能量的吸收性质。
不同波长激光对应的眼及皮肤的损伤:
光谱范围 |
眼睛 |
皮肤 |
紫外辐射C(180nm ~ 200nm) |
光致角膜炎 |
红斑(阳光灼伤) 加速皮肤的老化过程 色素沉着 |
紫外辐射B(280nm ~ 315nm) |
光致角膜炎 |
紫外辐射A(315nm ~ 400nm) |
光化学白内障 |
色素加深 光敏感作用 皮肤灼伤 |
可见光 (400nm ~ 780nm) |
光化学和热效应所致的视网膜损伤 |
红外辐射A(780nm ~ 1400nm) |
白内障、视网膜灼伤 |
皮肤灼伤 |
红外辐射B(1.4µm ~ 3.0µm) |
白内障、水分蒸发、角膜灼伤 |
红外辐射C(3.0µm ~ 1mm) |
角膜灼伤 |
对于激光的安全与防护要求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标准GB 7247.1(对应IEC 60825-1)进行规定。
激光的分类(GB7247.1)
分类 |
激光器分类的规定 |
Class 1 级激光产品 |
即使长时间直接观察激光束或观察时使用望远光学设备也能保证安全。 |
Class 1M 级激光产品 |
长时间使用裸眼(不使用光学设备)直接观察激光束也能保证安全。 使用双眼望远光学设备观察光束可能会损伤眼睛。Class 1M 级激光的波段为 302.5 至 4000 nm。 |
Class 1C 级激光产品 |
应用于医疗、诊断、手术、或脱毛、去皱、祛痘等美容用途,可直接对皮肤或体内组织进行激光照射。 |
Class 2 级激光产品 |
可发射波段为 400 至 700 nm 的可见光。瞬时暴露并无危险,但有意识地注视激光束会产生危险。通过光学设备观察激光束也不会增加眼睛受到损伤的危险。 |
Class 2M 级激光产品 |
可发射可见激光光束,在不使用光学设备的情况下,裸眼短时间直视不会产生危险。使用双眼望远光学设备观察激光可能会损伤眼睛。 |
Class 3R 级激光产品 |
直接观察激光束可能会造成眼睛损伤,但风险相对较低。 曝光时间越长,造成眼睛损伤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有意识地直接观察激光束存在危险。 |
Class 3B 级激光产品 |
包括短时间偶发性暴露的情况在内,直接在光束内观察会造成眼睛损伤。 漫反射的激光一般无危险。 |
Class 4 级激光产品 |
对皮肤和眼睛均有害,漫反射观察也可能会导致危险。此类激光有引发火灾的危险。 |
一般来说,经过严格检测及认证的激光产品,都会标示有明显的激光等级标志,用户需根据标示的等级制定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激光等级标示示例
不同等级的防护要求
文章来源:皮尔磁
图片来源:皮尔磁
转载平台: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朱晓裔
审 核 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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