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董事会成员将由监事会负责任命,双方因此达成一致,合并后的公司将设置一个包含九名成员的董事会。董事会由舍弗勒集团首席执行官克劳斯·罗森菲尔德领导,还包括首席财务官(CFO)、首席人力资源官(CHRO)、首席技术官(CTO)和首席运营官(COO)四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新成立的四大事业部首席执行官。
根据舍弗勒集团的管理模式,董事会与四大区域首席执行官共同组成合并后公司的执行董事会。双方协定,拥有战略性重要地位的电驱动事业部将由目前纬湃科技电气化解决方案事业部负责人陶斯乐(Thomas Stierle)领导。执行董事会其他成员名单见文末。此外,双方计划根据实际需求对合并后公司的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
针对董事会以下管理岗位的安排,合并后的公司将采取“合则强(Stronger Together)”的基本原则。在业务合并协议中,双方还就整合流程达成一致。该流程一方面确保两家公司的优势以最佳方式进行结合,另一方面确保两家公司业务尽可能继续有序开展。这些都是双方通过合并以取得更大成功和实现业务合并目标的重要前提。在有必要做出选择时,以任命最适合相关管理任务的人员为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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