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鼓励类项目中,增加了“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和“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等项目。
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要达到1亿KW,年发电量超过1900亿KW.h,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500万KW,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到2020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达到2亿KW,年发电量超过3900亿KW.h,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3000万KW,风电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电源。有关人士认为,与陆上风电相对应,海上风电将迎来“黄金十年”。由于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发展海上风电的考量之一。
截至目前,上海、江苏、山东、河北、浙江、广东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辽宁大连、福建、广西、海南等省的海上风电规划正在完善和制定,初步确定了4300万KW的海上风能资源开发潜力,目前已有38个项目、1650万KW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海上风能资源、电力市场和环境影响等条件,上海市海上风电场远期规划总装机约600万kW。其中“十二五”期间优先开发东海大桥、奉贤和南汇地区海上风电场,新增装机60万KW左右;“十三五”期间,后续开发东海大桥、奉贤和南汇其余海上风电场和横沙海上风电场,新增装机100万KW左右;2020~2030年,开发崇明海上风电场和深水区海域风电资源,新增装机425万kW左右。
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显示,广东近海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可达千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290亿KW.h。如果按照一个家庭年用电量2000KW.h估计,那么这份供电量将可支撑近100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需求。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场规划研究成果,在2015年前可开工建设3~4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2020年还将再增加5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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