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纽约证券交易所:SMI ,香港联交所:981),中国内地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今日宣布,中芯国际及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芯北京")与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共同签署合同,成立合资公司,建设中芯北京二期项目(此合同须待中国有关当局批准,方可作实)。
合资公司将视乎经营环境及市况,专注于45纳米及更精细集成电路的量产,预期目标产能达到每月35,000片晶圆。预计投资总额为35.9亿 美元,其中包括,注册资本金12亿美元,由订约各方支付,余额拟通过合资公司内部现金流量、股东增资、股东贷款及/或银行贷款拨付。
中芯国际及中芯北京将支付注册资本55%,合计6.6亿美元;而中关村发展集团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支付注册资本45%,合计5.4亿美元。订约各方须于合资公司成立起两年内支付注册资本。中芯国际的现金资本出资将以内部现金流及其它融资方式(如需要)支付。
合同还约定,如有以股东增资或股东贷款的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的情况,将按中芯国际及中芯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55%、45%的比例提供。此外,合资公司及参与各方可寻求条款有利于合资公司的债务融资。合资公司可按照其实际营运需要调整合资合同订约方的出资进度。如一方未能于规定时限内全数出资,在全数出资前,该方仅可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各方可根据合资合同将认购股本的权利及出资责任转让予其联属公司,但受若干条款规限。中芯国际的现金资本出资将以内部现金流量及其它融资方式(如需要)支付。
合资公司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中芯国际及中芯北京共有权提名3名董事,而中关村发展集团有权提名2名董事。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委任一名观察员列席董事会会议。中芯国际将负责管理合资公司日常营运。
合资公司营运年期将为其营业执照发出日期起计25 年。合资合同订约方应于营运年期届满日期前至少六个月决定是否延长合资公司营运年期,但须获相关中国机关批准。
在订约方同意及签署后,合资合同将于取得相关中国政府及监管当局所有必要批准及同意当日起生效。合资合同订约各方的责任须遵守适用法律(包括监管机构(包括联交所)的法律)。
关于中芯国际和中芯北京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纽交所代号:SMI,港交所股份代号:981),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内地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中芯国际向全球客户提供0.35微米到40纳米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中芯国际总部位于上海,在上海建有一座 300mm 晶圆厂和一座 200mm 超大规模晶圆厂。在北京建有一座 300mm 超大规模晶圆厂,在天津建有一座 200mm 晶圆厂,在深圳正开发一个 200mm晶圆厂项目。中芯国际还在美国、欧洲、日本和台湾地区提供客户服务和设立营销办事处,同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
中芯北京为在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详细信息请参考中芯国际网站 www.smics.com
关于中关村发展集团
中关村发展集团成立于2010年,是在重组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十园"现有开发建设单位的基础上成立的。总资产人民币64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64亿元。中关村发展集团作为自主创新体系的市场化集成运营平台,是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主营业务聚焦在投资,园区发展和金融服务。中关村发展集团是北京市委市政府高标准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
关于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乃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型投资管理公司,是为在投资活动中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科学、高效地使用国有资金以达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以振兴北京现代制造业为目标,促进北京国有工业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项目投资重点选择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业及北京各产业基地建设。
安全港声明
(根据1995私人有价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本次新闻发布载有(除历史资料外)依据1995 美国私人有价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文所界定的"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的声明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的现行假设、期望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相信"、"预期"、"打算"、"估计"、"期望"、"预测"或类似的用语来标识前瞻性陈述,尽管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都包含这些用语。这些前瞻性陈述涉及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表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与这些前瞻性陈述所表明的意见产生重大差异的已知和未知的重大风险、不确定因素和其它因素,其中包括当前全球经济变缓、未决诉讼的颁令或判决,和终端市场的财政稳定等相关风险。
投资者应考虑中芯国际呈交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交会")的文件资料,包括其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以20-F表格形式呈交给证交会的年报,特别是在"和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相关的风险因素"及"经营和财务回顾及展望"部分,以及中芯国际不时向证交会(包括以6-K表格形式),或香港联交所呈交的其它文件。其它未知或不可预测的因素也可能对中芯国际的未来结果,业绩或成就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这些风险,不确定性,假设及因素,本次新闻发布中讨论的前瞻性事件可能不会发生。请阁下审慎不要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只于陈述当日有效,如果没有标明陈述的日期,就截至本新闻发布之日。除法律有所规定以外,中芯国际并无义务,亦不拟因为新资料、未来事件或其它原因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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