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在产业培育初期,加强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的指导思想,我市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订了《洛阳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出台了市场推广、税收优惠、招商引资、以商招商、人才引进、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等7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在制定扶持政策过程中,洛阳市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招商引资与本地培优相结合”四个基本原则,在机器人产业发展急需的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领域,降低了门槛和条件,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最高奖励金额高达 1000万元。
1推广应用:优先采购本地机器人产品
我市鼓励传统装备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技术,对企业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凡政府投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制造的机器人产品和技术服务。对应用我市企业研制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的本市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销售金额的10%给予应用企业奖励;对销往市外的工业机器人产品,由财政部门按照销售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税收优惠: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奖励企业
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新注册的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自其首次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日起,连续3年对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016年12月31日前新上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项目的现有本市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对其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新注册的工业机器人本体、精密减速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对其销售自产的机器人本体及精密减速器等产品,2016年年底前按照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等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3招商引资:总部迁洛奖1000万元
眼下,我市正针对机器人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相当优厚:国内外知名的工业机器人及精密减速器生产企业,机构总部迁至洛阳、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将地区总部迁至洛阳或新设立地区总部、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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