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联邦能源用户联合会VEA董事会成员Manfred Panitz先生说道:“在核电站延长使用期限内所获得的利润应直接的在所有工业企业和私人用户的电费中体现出来。”
德国黑-黄联合政府在达成的联盟协议中明确了延长德国核电站的运行使用期限。除去核电站运营商的利润之外,人们也可以享受延长核电站使用寿命带来的部分利润。目前,正在对两项有关措施进行积极磋商。
出于经济性和环保的考虑,延长德国核电站的使用运行寿命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方面,能够使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经济可靠的电力供应。但迄今为止,公众一直很难接受这一方案。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如何使公众明了延长核电站使用寿命的原因以及这一延长措施所带来的好处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利于减少CO2的排放
若柏林决定放弃核电发展战略,则到2020年几乎不可能实现与1990年相比减少CO2排放量40%的目标。其原因在于:可再生能源迄今为止一直没有形成市场能力,而且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费用也异常高昂。
若柏林的政治家们放弃废止核电,则到2020年有害气体的排放会因产生的CO2较少而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核电站的继续使用也会为其他能源发电方式的研发赢得宝贵的时间,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如扩大还没有广泛采用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电力存储容量以及扩建电网等等。但部分德国居民很难适应这种能源政策的大转弯。
就当前的发展情况和技术水平来看,将目前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力的比例由20%提高到2020年的30%这一目标是很难实现的。即使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能力提高10%也无法补偿总发电量为电网总量23%的核电能源的缺失。由此而带来的能源供应缺口将会使德国电价比继续使用核电有升无减。因为核电站的变动成本是所有能源供应技术中最低的。
所有用户都能享受廉价电能
根据核电站使用期限延长的情况不同,核电站的运营商可以获得几百亿甚至数千亿欧元的利润。主要获利的将会是4大电力供应商和他们的股民们。这一点已经被相关电力集团所证实;并在损益调整中给予了说明。到目前为止,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分配由此带来的50%的利润。建议的解决方案存在两个疑难问题。一个是附加利润的多少与未来的电价有关,而未来的电价主要取决于4大电力供应商。另一个问题是:人们尤其是核电站运营商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附加利润可以参与分配。因此,德国莱茵-威斯法轮RWI经济研究所不久前要求拍卖核电站延长期电力产品的营业执照。
而只有当这一行业有收益的时候,才能为公众所接受。在核电站延长使用期限内所获得的利润应直接在所有工业企业和私人用户的电费中体现出来。而整个德国的经济目前都承受着电价较高的不利影响。在法国、斯堪的纳维亚或者在西班牙,那里的电价只相当于德国电价的1/2。这一点在那些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体会最为明显。
另外,利用石油作为电力生产的原材料来弥补可再生能源不足的缺口意义不大。而且,在这一方案中核电运营商所获得的利润有很大一部分要投入到新型替代技术的研发中。另外,其还将继续支付已经支付了几十年的高达几百亿欧元的EEG可再生能源促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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