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 天津华萌获国家首批备案

发布时间: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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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对于中国节能服务产业而言是一大节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了首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天津华萌公司等共九家天津市节能服务企业名列其中。根据文件精神,这九家进入“国家队”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专项奖励资金,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意见》同时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至2015年,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

  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明确2010年中央财政将安排20亿元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再次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正式公布了首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成为首批节能服务的“国家队”。根据有关精神,进入“国家队”的节能服务公司,6月1日起采用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为用能单位每节约1吨标准煤,即可至少获得来自中央和地方的300元财政奖励。这意味着,以节能服务公司为载体,合同能源管理将逐渐成为工业、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技改的主要方式之一。

  天津华萌公司是一家从设计院走出来的具有电机自适应高效节能技术、伺服节能技术、高频电磁加热取代电阻加热节能技术、变频技术等多项领先节电技术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其自适应节电技术在恒速运转电机上的轻载空载30%-70%节电效果弥补了变频器工频无法节电的空白,在传送带、扶梯、粉碎机、抽油机、冲床压铸机等恒转速与瞬间变载设备无可替代的高节电效果具有广泛的应用推广空间。 公司董事长俞宁先生表示能够进入“国家队”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中,既是对公司前期从事节能工作能力的肯定认可,更是对今后在节能领域发展成为综合性服务公司的一个强有力的推动;借助国家节能政策,在绿色信贷资金的支持下,为用能单位的节能项目提供项目投资,形成能效诊断、审计评估、项目设计、投资改造、在线监测、能源托管等单项与多项一条龙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盈利和发展。

  该节能投资方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由节能服务企业EMC投资用能单位的节能项目,以节能改造所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该项目全部成本及利润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方式将用能单位使用未来的节能效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具体的业务方式可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项目特点:

  节能效率高:项目的综合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

  客户零投资:全部诊断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EMC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节能有保证:EMC公司向用户承诺节能量并承担风险,保证客户实现单位能源成本下降。

  投资回收短:项目投资额回收期平均为1-2年,短则不到一年。

  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评估、工程设计、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技术更先进:EMC公司具有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信息作支持用于能效促进项目。

  客户风险低:用能单位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实现节能效益与专业化能效服务,低风险。

  改善现金流: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用能单位的资金用于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提升竞争力:提高能效利用率,减少能源成本支出,建立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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