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控安全亟待法律层面完善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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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生产过程当中,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我们对工控系统的依赖也日渐加重,一旦发生系统事故就可能会导致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工控安全极为重要.

随着工业生产过程当中,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我们对工控系统的依赖也日渐加重,一旦发生系统事故就可能会导致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工控安全极为重要。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问题其实一直存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总工程师徐新国表示,在具体措施方面,首先,应该先从立法入手,改变安全问题受制于人的现状。其次,就是需要各部委联合,集整个国家之力来推动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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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工业控制系统也分享了"两化"融合所带来的管理水平提升的成果,同时也把互联网虚拟世界的破坏带进了真实的物理空间。

当前,关键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威胁日趋严峻,直接威胁各国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各国必须直面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挑战之一。

据统计,目前美国大约有7200个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关键基础设施控制设备。根据美国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应急小组(ICS-CERT)的最新报告显示,在2009年到2012年间,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公司报告的网络安全事件数量急剧增加。2009 年,ICS-CERT仅确定了9起安全事件报告。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41起。2011年和2012年,均确定了198起安全事件报告。急剧上升的网络攻击,严重威胁着关键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据此,我国应快速抓紧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我国虽已建立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但还缺乏体系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立法。建议充分借鉴国外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法律,分析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和主要问题,抓紧建立我国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范围、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运营者和所有者的运营资质要求。

尽快建立关键基础设施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共享网络威胁信息有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攻击。建议借鉴美国、欧盟等的先进经验,充分了解关键基础设施设备提供商、运营单位、政府部门、信息安全承包商、专家队伍、公众等各方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尽快建立有效的关键基础设施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条件,确定信息共享步骤,建立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推动关键基础设施相关产品的国产化替代。当前我国关键基础设施中信息技术产品高度依赖进口,存在极大信息安全隐患。建议加强高端通用芯片、操作系统等基础技术攻关,支持国内企业基于国产芯片研发信息技术装备、大型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等控制设备和系统,加快国产技术产品的应用推广,逐步实现对国外产品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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